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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北京京特鼓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70号南曦大厦A座607室
电话/传真:010-87875725
     010-87875726 
公司网址:www.bj-jt.com.cn    
厂址(总公司):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宫院工业区八排十六号
电话:010-60277680 
传真:010-60277280
邮编:100075
  质量保证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 1主题内容
为了保证我公司生产风机的产品质量,特制定《质量保证大钢》(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通过阐明京特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构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质量责任、验证手段,形成运作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大纲中所规定的要求,主要是发现防止风机在制造过程中实际或潜在的质量问题,大纲所述的原则和目标是以用来控制影响设备制造和服务的质量,并对设备质量可靠性的一切活动和过程实施质量保证,保证大纲的有效实施。
1.2适用范围:本大纲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所有风机设备。
2、 管理职责
2.1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2.1.1质量方针
2.1.1.1严格执行《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监督,以一流的产品满足用户的需要。
2.1.1.2彻底树立为业主服务的思想,用高质量产品竞争市场。
2.1.1.3严格执行遵守“第一次就把工作做正确,为用户提供满意产品”的公司质量方针。要求全体员工牢记:质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在各项与质量有关的活动中,坚持不懈地追求一次成功,确保质量方针的有效贯彻。
2.1.2质量目标
2.1.2.1产品达到合格率百分之百、整机产品质量达到一级产品。
2.1.2.2设备到货、检验、安装、运转一次成功。
2.1.2.3设备到货资料齐全、准确、及时移交业主。
2.2组织结构
公司管理层设有:技术部、质量保证部、生产制造部、销售部、劳动人事保卫部、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部、总经理办公室、下设4个工段和售后服务部、风机质量检测部等职能部门。
2.3职能
2.3.1企业领导责任
A. 制定、颁发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质量大纲,对质量做出承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总经理对质量方针的制订与质量体系的建立、完善实施和保持负全面的责任。
B. 工厂副厂长受总经理委托,做为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和保持质量体系、组织实施质量体系规定的要求,并向总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组织编制生产计划,保证计划实施和均衡生产,协助总经理落实质量方针与质量体系的实施。
C. 公司总工程师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按规定及时处理解决仲裁技术质量问题。主持设计评审、工艺评审,审批产品技术条件、试验大纲、整体结构设计、技术状态更改、产品功能特性分类及关键件的工艺设计,在质量方针的贯彻与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中、在技术上全面负责。
2.3.2各职能部门的质量责任为产品生产、制造进行的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项质量职能。赋予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执行《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3、 文件管理
3.1目的与范围
3.1.1对于质量活动有关的文件接收、搜集、编制、审核、批准、发布、分发、更改、存档等作出规定,保证各使用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准确、无误的使用最新版本的文件。
3.1.2对产品生产中使用的质量文件进行管理,其管理的文件至少应有:
A. 设计文件:如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设计变更、总装配图、材料等。
B. 合同与采购文件
C. 质量保证文件
D. 各零部件检验记录和验收签证
E. 主要设备,原材料的出厂证件及各项材质证明
F. 各项工艺方案、生产计划、报告
G. 其他主要文件
3.2文件的编制、批准、 发布:生产中使用的各种质量文件,编制人编制后一般由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统一登记、编号、分发。
3.3文件更改、保管、移交
3.3.1文件的更改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准生效,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防止使用不适应的文件。
4、 采购管理
属本公司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由公司生产制造部负责采购,对外采购贯彻质优、价廉的方针,保证所采购的物质符合规定要求以维护用户及企业的利益。
4.1选择合格的分供方
生产制造部与各供应厂商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和反馈系统,并对供货单位从生产、技术、质量等方面进行考察,以证实其具备完全满足规范、图纸和订货单能力的要求,为客观地评价和选择供货单位,生产制造应建立并保存选定的合格分供方的档案。
4.2采购文件
生产制造部根据各使用部门提供的申购计划,采用质量体系标准制成订货单向分供方提出订货,采购文件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4.3采购物质的验证
对采购的物质进行验证,可在货源处或入厂时进行,但验证既不能减轻分供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的拒收,所有采购物资都必须有标明制造厂名的合格证及入厂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5、 过程控制
5.1为了达到预先规定的质量目标,在各部件加工前编制各类工艺程序文件,对产品质量予已控制。
5.2严格执行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真作好合同评审等各项工作。
6、 检验和试验控制
6.1进货检验和试验按工业物质管理程序进行。
6.2工件检验和试验按预先编制的质量计划检验大纲进行并将检验和试验结果认真作以记录,作好工艺文件的整理和移交。
6.3工序进行中,质检人员对工序进行监督和控制,使工序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6.4检验和试验设备按公司检验、试验设备管理及计量管理制度进行,以保证测量和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7、 质量记录
7.1质量记录作为质量活动的客观证据,记录必须真实、及时、字迹清楚、签字齐全注有日期、并具有可追溯性。
7.2质量记录应包括:
A. 物质检验报告
B. 设备验收记录
C. 设备检验试验报告
D. 纠纷措施记录
E. 试运行记录
F. 质量事故报告
7.3质量记录要求标准化,并由专人保管,按业主要求进行移交。
产品质量保证“大纲”,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有关部门编制,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以《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程序向各部门下发该“大纲”,未尽事宜,由管理者代表临时组织有关部门作以补充,报总经理批准后,补充条款与“大纲“合并执行,“大纲”以2004年2月1日开始执行。


审批:梁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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